债权人: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37种情形(含点评分析)

导读: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法律保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的新时代的开启。此前,担保法律制度主要关注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民法典》实施以来,法律开始更加注重依法保护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为大家梳理分析37种保证

支行行长违规签字致银行担责?

裁判要点: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基本案情: 某支行于2006年7月3日向李某某出具借条载明“今借到李某某人民币捌佰万元整。期限自2006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27日,共计25天。同时我行委托李某某将该款汇至平安科技公司在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