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常见5大问题!

土地和房产是用于办理抵押贷款的重要不动产,其中房产抵押相对简单,后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较为清晰,而土地办理抵押手续并不比房产复杂,但后续涉及的问题和敏感点较多。现就以下几个简单问题做普及性说明: 一、土地性质 建设用地有两种类型:划拨和出让。以上两种性质的土地均可以进行抵押。在处置时会面临以下问题: 划拨性质的土地在处置

你必须要懂的车辆抵押登记!(结尾附有文章相关法律链接)

就现在外面疯传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车贷抵押登记没什么用的说法,我认为是有意割裂法律条款之间的关系,混淆视听。我整理了相关条文,并向资深律师咨询求解,证实抵押登记不受新司法解释影响。现将整理内容发于此,供同行参考。(结尾附有文章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法发布《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第六条 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五大法律问题分析及对策

一、用假证抵押,重复抵押,债权落空   首先,不法分子利用制造的假证,或利用拆迁应注销的房地产权证,到金融部门直接贷款,而尽量避开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办理他项权利抵押登记时进行的审查。其次,多头抵押。不法分子先进行房产抵押,然后又到另一家银行进行土地抵押登记,造成多头抵押。再者,重复抵押。即同一宗土地到两家银行抵押,过去往

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时抵押债权的确定时点!

最高额抵押,是指在预定的最高限额内,为担保将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 最高额抵押的特点之一,就是在设定抵押时,其所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但在出现一定事由时,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将会具体特定化,这被称为“最高额抵押所担保债权的确定”。 根据《物权法》第206条,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的

一文了解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现状及前景!

一、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现状 1、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整体情况 自20世纪80年代起,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居民购房需求不断增大,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迅速发展,住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末,金融业本外币贷款余额118.66万亿元,这其中约60%的贷款为抵质押贷款,房地产为主要押品,占押品比重

民间借贷,记住7个字“如遇抵押必登记”!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一般都会要求借款人做抵押,其中抵押以房产和高价值物品为主,但现实中,出借人因为麻烦或者根本不知道抵押登记是什么,从而很少去办理抵押登记。自以为拿到一个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就认为高枕无忧了,如果你这么认为,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一笔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带来的启示(干货)!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优质业务。不过现实中由于房地产的情况复杂,因而其抵押贷款仍然存在一定风险。本文通过对一宗土地与房地产使用权抵押贷款案例的深入分析,结合相关法律的“房地一体”、“先后顺位”原则,分析了目前抵押贷款中的瑕疵及其风险形成,并从债权银行、房地产估价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相关登记部门等不同角度进行了剖析

借款合同展期后,抵押手续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黄某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十万元,用赵某的房产作抵押(抵押合同无其他特别约定),借款期为一年。借款到期后,黄某(借款人)未征得赵某(抵押人)同意即与银行(债权人、抵押权人)签订展期协议,将借款展期三个月。事后,赵某对该展期协议未予认可。展期协议到期后,黄某并未清偿贷款本息,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借款

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是不是借款到期抵押也就到期了?

有读者咨询:我有笔房屋抵押业务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房管局的制式抵押合同中有抵押期限一条,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我填写的抵押担保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并且登记的抵押期限也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对此,我有个疑问,那岂不是借款到期我的抵押也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