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最高法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婚姻法》不仅保护夫妻双方的共同利益,也同样注重夫或妻一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确保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明晰化,将有利于夫妻双方的利益维护。在最新公布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6年第1辑(总第65辑)中,对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详尽的介绍,这一内容为司法实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