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客户经理认为,只要借款人资信良好、担保落实,可以不看重贷款的用途。这种认识是十分错误的。
一、贷款用途要明确
要搞清楚贷款真正用途的目的在于:
1、防止贷款资金被用于违法违规目的而造成风险,如被借款人用于股本性投资,用于企业抽逃资金,用于关联企业套取资金,用于高风险的经营,用于偿还其他行的不良贷款,用于其他不可明告银行的目的,等等。
2、要根据贷款的不同用途,确定贷款金额的大小,期限的长短,利率的高低,担保的条件,等等。
3、要根据贷款的不同用途确定不同的还款方式。例如,同样是商业企业借款,其借款如果是用于进货后批发销售,则应要求其以售后回款一次性归还贷款;但如果是用于租房或装修店面,则只能靠经营的利润逐步偿还。
4、对于大型企业集团,银行虽可发放不指定具体用途的综合性流动资金贷款,但必须对借款人的整体规模、经营和财务状况、融资能力和履约记录等审查后加以确定。
二、不可受理的风险借款用途
有时候借款人资格可接受,但其借款用途会有问题。客户经理在调查过程中,务必充分了解企业借款资金准备用于何种目的。对于下述借款用途,应予以拒绝:
(1)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允许的用途;
(2)银行管理制度中规定不允许的用途;
(3)投机性强、高风险的用途,如期货生意、投入股市等。
(4)短期资金长期使用,如用于项目投资,公司股本金等,这些用途由于不确定因素多,容易造成授信资金到期不能按时收回甚至损失。
思考:小企业接到大订单是好事么?
三、要注意新产品替代的风险和行业竞争的风险
社会在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今日畅销的产品,或者风靡一时的商业模式,有可能是昙花一现,明日黄花。电风扇已经基本被空调替代了,当年的对讲机、寻呼机也完全被手机替代了,当年庞大的诺基亚、摩托罗拉、柯达也已黯然失色,甚至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这样的事例,枚不胜举。为此,客户经理必须要调查了解借款企业的产品及其竞争产品及其在所属行业生态环境里的竞争地位和未来趋势。客户经理一定要注意避免新产品替代的风险,不可把贷款发放给夕阳没落的企业。
四、要防止客户以好的概念套取银行贷款资金
一个企业集团经营范围很广,下属有七八家子公司,业绩有好的有坏的,经营不好的企业难以从银行借出款,于是集团就让经营好的企业以好的概念,从银行借出钱来,通过集团转账去挽救经营不好的企业。更有甚者,一家企业以相同的好概念的申请材料,同时向三家银行借钱,然后就挪用了。商业银行从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虽然也能查到企业在各家银行的贷款情况,但那都是事后的了。对于同时套取几家银行贷款的恶劣做法,尚无好的对策。
五、要谨防客户借款给他人使用
很多客户借款并非是给自己使用,而是给其他利益相关者使用。比如,借款给担保人使用。当出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特别要小心谨慎,因为这说明担保人(即实际用款人)已经难以从银行贷到款了,背后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是总结于一点,就是风险太高。而借款人愿意自己从银行借款给其使用,一定要深入调查借款人与贷款资金实际使用人背后的利益纠葛,弄清楚为什么借款人愿意冒险借款给他用?然后再确定能不能贷,什么样的方式贷,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