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是否适用司法拍卖房?江苏省高院与南京市文件各执一词

据央广网中国之声《新闻纵横》6月29日报道,在日常生活中,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名下的房屋拍卖,这就是所谓的司法拍卖。在多数情况下,司法拍卖房的最终销售价低于市场价,因此受到不少购房者的青睐。 如今,不少城市都在实行买房限购政策,那么司法拍卖房是否也适用呢? 这两天,网络上热传两份文件,

南京限购限贷政策再升级!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已出台的系列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大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房地产市

关于进一步调控我市房地产市场实施主城区限购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75号),稳定房地产市场,在前期“控房价、控地价”的基础上,对主城区(不含高淳、溧水、六合,下同)实施住房限购措施: 一、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