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定义
一是关于土地出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也就是说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心须经过国家土地出让后才能转让。
二是关于土地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给予土地使用者的,在征收时无偿收回。出让土地是通过有偿方式取得,通过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与政府签定行政合同,以得到70年的使用权,国家如需提前收回应对被收回人进行补偿。
一般的商品房土地都是政府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的,而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房用地通常为政府划拨,以前的福利分房、部分厂房以及少量商品房也有的属于划拨土地性质。
划拨土地房屋交易是否可以办证?
在2012年7月6日前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有两种办证方式:
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权保留划拨性质;
二、交易双方愿意将划拨用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的,也可以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文件印发实施后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只能按照上述第二种方式缴纳差价的七成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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